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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优秀青年思政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2024年度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2024年度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好我校相关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23年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完成信息更新录入的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理论功底扎实。经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学术训练,具有与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学科扎实的理论功底。具有相关学科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教学效果显著。系统讲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3年以上,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价优秀,教书育人工作在校内得到公认好评。因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方面表彰奖励或其他综合性表彰奖励。

(四)研究能力突出。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在相关学科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文章,或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过理论文章。本科院校教师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成果奖励,高职院校教师获得过市厅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成果奖励。

(五)推荐人选须为中共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院校推荐人选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高职院校推荐人选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推荐程序

1.个人自荐或学院推荐。自荐教师或学院推荐教师按文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报送至所在学院审核;学院按选拔条件严格审查,满足条件的人选按优先顺序汇总后保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学校评议。学校对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核评议,按照公开、公平、竞争原则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公示确定。学校对考核评议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学校审定通过后向外报出。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需提交《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7份;

2. 2000字以内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

3.提交推荐人选授课视频1份,授课视频要求讲授国家统编思政课教材教学内容,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播放流畅,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视频素材存储格式为flv。建议尺寸720*576,文件大小50M左右,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全称+推荐人选姓名”。

五、材料提交

推荐材料请于2024年4月10日下班前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607),联系人:葛琴,联系电话:0510-80560421,电子邮箱:wxxypgk@cwxu.edu.cn。

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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