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为深入了解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开展教育教学自评自建工作,学校决定提前启动2024年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1. 2024年数据填报工作涉及12个主要职能部门和所有二级学院(部),为方便沟通交流,请各填报部门负责人和填报员及时加入无锡学院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填报交流群QQ群(群号:685125283)。
2. 2024年数据预采集暂按照2023年采集标准(详见附件1)执行,预采集数据通过“无锡学院教学评估平台”(校内VPN登陆-教务-教学评估)提交。请各负责单位详细阅读《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参照填报指南中指标内涵解释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数据要求完整、正确,必要时及时联系相关二级学院认真核验,查缺补漏。
(二)填报阶段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各数据表之间存在校验和关联,所有数据须经数据归属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表1-2至表1-7-1为基础表格,是后续填报数据基础和校验依据。请负责基础表格填报的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分工要求,及时完成填报,以防影响后续单位填报。各填报部门和协作部门按照数据平台填报模板(详见附件3),做好数据收集整理等工作。
具体填报流程如下:
1.第一阶段:核心基础表填报,7月15日前完成。核心基础表涉及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表1-2、1-3)、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表1-4-1、1-6)、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表1-5-1、1-5-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表1-7-1)等单位,需首批完成填报,以便其他单位进行关联引用;
2.第二阶段:非核心基础表填报,7月25日前完成。非核心基础表格数据采集工作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待核心基础表填报完成后即可启动系统提交。
(三)数据审核与提交阶段
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对全部提交数据进行分项审核,各负责单位填报员配合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进行数据解释。数据审核与复核完成后,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提交至院长办公会进行审议。校级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对数据真实有效性签字确认,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统一提交至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二、数据采集周期和时间范围内涵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备注:因预填报,学年截止时间和时点数据请先按照本年的6月30日统计)
三、注意事项
1.数据采集、审核采取职能部门负责制,部门一把手为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二级学院(部)作为基础数据来源部门,参与数据采集工作,院长(部长)为本学院(部)相关数据第一责任人。
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责任到人,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数据填报结果将作为2025年上半年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材料,若二级学院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需要,请提前与相关部门做好数据确认。
3.各职能部门填报人员根据任务分工和数据平台填报模板进行数据采集,如相关数据表格涉及二级学院(部),须及时组织各二级学院(部)进行填报或核对,数据经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提交至职能部门。
4.填报过程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10-80560421,办公地点:行政楼609。
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