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无锡学院在编人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3日 1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51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实际,决定2025年在无锡学院在编人员中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编的管理人员(不含各级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操作方法

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培训平台自7月1日开始,11月30日前须完成18学时的公共科目必修课程培训(共6门课),12月31日为学习平台最后关闭时间,不能跨年度补学。

培训平台实行手机和PC双端运行,请按以下路径登录平台开展学习:

(1)手机端:灵锡APP→人社专区→人才培训一体化平台→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培训”模块。

(2)PC端:市人社局官网→人才服务专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公共科目),或直接登录以下网址:

https://rs.hrss.wuxi.gov.cn:8031/rcrs/

培训平台使用手册可直接在平台内进行下载。

三、培训内容

根据年度工作开展实际情况,需完成市培训平台公共科目必修课程18学时(免修人员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属专技岗人员需参加专技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并通过考核,可认定32学时(须先完成“市培训平台”公共科目必修课程18学时)

免修人员类别(3类):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援藏、援疆和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安排的对口支援市外项目、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赴外市挂职等一年(含)以上,考核合格者;

2.新进人员(市内调动除外)当年度工作不满2个月;

3.因病休超过9个月以上的。

四、培训要求

培训完成情况作为我校在编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的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或者处分;对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培训联系

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工作人员,杭太萍,电话:0510-80560421,地点:行政楼607,邮箱:jxpg@cwxu.edu.cn。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6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无锡学院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备赛选手培育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