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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3日 14:4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教师上岗制度,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建设高水平的教学师资队伍,根据《无锡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修订)》(锡院教发评〔2024〕2号),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讲教师任职条件

主讲教师是指具有良好师德师风、较高业务水平,能够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作为主讲教师,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师系列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任职条件

1.完成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学校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与考试,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尚未取得讲师职称的新入职或新转岗教师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3.通过新教师培训与考评。从外单位调入和招聘的从事过高校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经二级学院(部)考核认定已具备担任主讲教师的教学水平与能力,可免新教师培训与考评。

4.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部)考核、学校审定符合要求。

(二)其他系列任职条件

1.完成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学校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与考试,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通过新教师培训与考评。近三年连续从事高校课程教学工作可免新教师培训与考评。

5.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部)考核、学校审定符合要求。

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般每学期开展一次,具体由二级学院(部)负责实施,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无锡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表》,同时向其所在基层教学组织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新教师培训与考评通过证明(或一年及以上高校教学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二级学院(部)考核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申请人材料并签署意见,二级学院(部)通过组织面试、教案撰写、试讲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符合主讲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并报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3.学校审定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负责人组成的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对被认定教师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授予其主讲教师资格。主讲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相关材料交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存档管理。

4.具备主讲教师资格方可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但因教学特殊需要,对尚未完成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安排授课时,须经二级学院(部)考核合格聘为授课教师,并在课表公布前向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备案。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无锡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件1),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经二级学院(部)审核后加盖公章;

3.《无锡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其他材料

(1)具有一年以上外校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需提供有关任课证明(至少1学年课表和至少1门任课课程教案)及试讲考核通过的证明,经二级学院(部)审核后加盖公章;

(2)安排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进行授课,教师需提供授课申请书面材料,经二级学院(部)考核合格后签字盖章。

(三)材料提交时间

各二级学院(部)于1月17日前将《无锡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及有关人员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607),电子材料发送至jxpg@cwxu.edu.cn邮箱,联系人:杭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421。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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