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基层教学组织的内涵建设,做好基层教学组织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学校、学院与教师个人间的重要纽带作用,学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基层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现有二级学院(部)正式设置的所有基层教学组织(附件1)。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基层教学组织2022-2023学年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基层教学组织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落实、日常教学管理、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学校根据《无锡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锡院〔2022〕31号)(附件2),组织校内考核打分评定等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四、考核安排
1.基层教学组织自评。基层教学组织对照《无锡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指标点和标准”进行自评,完成并提交《无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报告》(附件3)。
2.二级学院(部)审核。二级学院(部)根据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情况,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填写《无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院(部)考核汇总表》(附件4)。
3.汇报考核。学校组织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工作汇报,并检查相关材料,结合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指标点和标准进行考核评价。
4.现场检查。学校组织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开展过程档案抽查、教师访谈等,形成写实性评价意见,反馈基层教学组织。
5.学校审议。学校汇总各基层教学组织自评结果和专家意见,综合学校日常教学运行、教学专项检查等管理过程档案,审议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级。
五、结果运用
1.评估结果作为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的主要依据之一,学院(部)在自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与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遴选。
2.对认定为“不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换主要负责人,取消教学单位当年评优资格。出现意识形态、师德失范、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学校对评价在“合格”及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核算工作量时按照《无锡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于2023年9月8日前,完成《无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报告》(附件3)和《无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院(部)考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文档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406),相应电子档发送到wxxypgk@cwxu.edu.cn。
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256。
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