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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3日 16:4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进一步提升新入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引导教师钻研教学基本功,加强教师教学交流,根据《无锡学院新教师培训与考评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现制定本学期新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掌握基本的教学理论与方法,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履行好教师岗位职责。

二、培训对象

2022年7月1日以后入职我校的专任教师(应届的硕士、博士,从外单位调入和招聘的没有从事过高校教学工作或从事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必须参加。

不具有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须参加,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完成新教师第一阶段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可申请认定为主讲教师资格。

请各单位及时核对培训教师名单(附件2),如有补充或更正,请反馈至教务处。

三、培训方案

新教师培训期为一年,分两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为半年:

第一阶段培训,培训项目包括助教工作和教学发展专题活动,学期末安排中期考评,通过考评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第二阶段培训,培训项目包括教学实训和教学发展专题活动,学期末安排终期考评,通过考评则作为获得主讲教师资格必要条件之一。2023-2024学年新教师培训与考评方案,详见附件3。

四、培训与考评要求

1.参加培训的新教师按照培训方案的安排,认真、按时落实助教工作、教学试讲、课堂教学、教学发展专题活动、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和企事业单位产教融合实践等各项培训任务,完整填写新教师培训与考评记录手册(附件4)。

2.新教师所在二级学院(部)负责为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提供企事业单位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岗位,组织开展院级教学发展专题活动等,督促新教师认真落实培训任务,加强过程检查。对新教师教学实训的授课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期间至少开展1-2次公开教学,组织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指导教师、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同行教师参加听课并交流指导。鉴定新教师阶段培训成效,开展培训阶段考评,包括中期考评和终期考评。中期考评内容为教学试讲;终期考评内容包括新教师的阶段培训材料、课堂教学、校级以上教学竞赛证明和企事业单位产教融合实践证明。

3.教务处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发展专题活动,并对新教师培训完成情况和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抽检,同时强化培训考核。培训阶段考评在学校教务处指导下,由二级学院(部)组织实施。教务处和二级学院(部)联合成立考评小组,人数5-7人,由校级教学督导、学院分管教学领导、院级教学督导和优秀教师代表组成。考评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总评成绩高于70分(含)为阶段考评通过,低于70分为阶段考评不通过。未通过考评的新教师需重新接受该阶段培训和考评。考评结论记入阶段总结考评表,由考评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五、其他

1.新教师培训考核结果,作为认定主讲教师资格的依据之一。连续两次考评未通过者,由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学校考虑予以调整岗位或解聘。

2.学校将通过新教师培训与考评工作制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听课等措施加强对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的持续跟踪和调查,并针对新教师成长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和帮扶工作。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新教师培训与考评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并将企事业单位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岗位需求表(附件5)于94日前发至wxxypgk@cwxu.edu.cn邮箱,培训第一阶段新教师助教课程和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6)于98日前发至wxxypgk@cwxu.edu.cn邮箱,相关纸质文档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406)。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421。

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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