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我校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负责人和填报人员名单
今年数据填报工作涉及12个主要负责单位和各二级学院。请各负责单位于10月7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的《国家数据平台各填报部门负责人和填报员名单》(附件1)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40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后续统一分配账户进行发放。
各填报部门负责人和填报员可加入QQ群:685125283(无锡学院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填报交流群)。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请各负责单位详细阅读《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附件2)和《2023年状态数据填报表格变化情况统计汇总》(附件3),参照填报指南中指标内涵解释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数据要求完整、正确,需要时及时联系相关二级学院认真核验,查缺补漏。
(二)填报阶段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之间存在校验和关联,表1-2至表1-7-1为基础表格,是后续填报数据基础和校验依据。请各负责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4)分工要求及时完成填报,否则会影响后续单位填报。各填报部门和协作部门应提前下载数据平台填报模板(附件5),做好填报前的数据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平台填报方式和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填报顺序按如下时间段进行:
1.10月20日前,核心基础表填报。核心基础表涉及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表1-2、1-3)、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表1-4-1、1-6)、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表1-5-1、1-5-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表1-7-1)等单位,需首批完成填报,以便其他单位进行关联引用;
2.10月27日前,非核心基础表格填报。各非核心基础表格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
3.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进行分项审核,各负责单位填报员需及时配合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进行数据解释;
4.全校填报完毕,各二级学院协助复核后,提交校领导进行校级审核;校级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对数据真实有效性签字确认,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统一提交至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
三、数据采集周期和时间范围内涵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四、其他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责任到人,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2.各单位填报人员提前根据任务分工和数据平台填报模板,填写相关表格,涉及到的与二级学院相关的表格数据请负责单位及时组织各二级学院填报或核对,确认后纸质稿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负责单位留存。
3.填报过程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联系人:葛老师、杨老师,电话:0510-80560421,办公地点:行政楼406。
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