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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院开展第一轮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及教学档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1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和《无锡学院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锡院〔2023〕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总体安排和进度,现决定组织校内检查组,深入各学院(部)开展第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检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安排

2024年4月(具体安排见附件),教学档案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组成员

分管教学校领导;评建督查组;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学院参加人员

学院(部)领导班子、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及迎评工作小组成员

四、检查流程

(一)汇报交流:各二级学院(部)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以PPT(15分钟以内)形式汇报所在学院(部)自评情况。自评报告要围绕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展开,突出学院(部)育人特色、现存问题及整改举措。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展开研讨交流,同时安排专人记录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建议并完成整改。

(二)材料审阅:各学院(部)提供纸质版自评报告及整理归档的评估支撑材料,检查组现场审阅。评估材料具体包括:

1.教学档案,含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安排进度表、教案、课程考核档案等。

2.支撑材料,含学院(部)相关制度、教学资料、学生相关档案、各类记录性材料或其他与自评报告有关的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轮检查工作,结合本轮检查认真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学院自评工作,集中力量准备好合格评估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部)要结合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逐条逐项查漏补缺落实整改,确保各项迎评工作稳步推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昱雯,联系电话:80560421。


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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